李秉憲“勒索門”最終宣判 兩名被告人獲刑3年
首爾中央地方檢查院於16日對李秉憲“勒索門”事件進行最終宣判,稱“被告人從一開始便將被害人(李秉憲)作為勒索對象,合謀對其進行勒索”,因此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3年。
檢察官表示:“雖然犯罪未遂,但被告人向被害人勒索的金額達50億韓元,並以私人視頻進行要挾,犯罪情節惡劣。另外,數次提交的檢討的內容與事實不符,企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,並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改的態度。”
此前,女子組合GLAM成員多熙(音)和模特李智妍(音)以散佈與李秉憲有關的私人視頻為要挾,向李秉憲勒索50億韓元,李秉憲隨即對兩人提起訴訟。